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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逐只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

2024-07-23 0 编辑:pp电子 | 市场部

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是指设计、制造在环境温度(-40℃~60℃)下使用的,公称工作压力为 2.2MPa,公称容积 20L~240L,可重复盛装符合 GB 19159 的道路机动车用LPG钢瓶和场内机动车用LPG钢瓶。

今天大家来学习关于该型气瓶逐只检验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的内容。

1、一般检验

1.1 焊缝外观、焊缝错边量及棱角高度应规定。

1.2 车用钢瓶表面应光滑,不应有裂纹、重皮、夹渣和深度超过 0.5mm 的凹坑以及深度超过 0.3mm 的划伤、腐蚀和缺陷。

1.3 车用钢瓶的附件应符合规定。

1.4 车用钢瓶内应干燥、清洁。

2、重量和容积

2.1 车用钢瓶的实测容积应不小于其公称容积。对于公称容积大于 150L 的车用钢瓶,其实测容积可用理论容积代替,但不应有负偏差。

2.2 车用钢瓶制造完毕后应逐只进行重量的测定,单位为千克(kg)。

2.3 测定重量应使用量程为 1.5 倍~3.0 倍理论重量的衡器,检定周期不应超过 3 个月。

2.4 重量和容积测定应保留三位有效数字,其余数字对于重量应进 1,对于容积应舍去。

示例:

实测重量和容积

1.065

10.65

106.5

重量应取为

1.07

10.7

107

容积应取为

1.06

10.6

106

3、水压试验

3.1 水压试验按 GB/T 9251 规定实行并记录和可追溯,水压试验装置应当能实时自动记录瓶号。水压试验记录档案保存年限不低于车用钢瓶设计使用年限。

3.2 水压试验时,应以不大于 0.5MPa/s 的速度缓慢升压至 3.3MPa,并保压不少于 30s,车用钢瓶不应有宏观变形和渗漏,压力表不应有回降。

3.3 不应对同一钢瓶连续进行水压试验。

4、气密性试验

4.1 车用钢瓶气密性试验按 GB/T 12137 规定实行。

4.2 车用钢瓶气密性试验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,气密性试验压力应为 2.2MPa。

4.3 试验时向瓶内充装压缩空气,达到试验压力后,浸入水中,保压不少于 1min,检查车用钢瓶不应有泄漏现象。

4.4 进行气密性试验时,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,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。

5、返修

5.1 如果在水压试验或气密性试验过程中发现瓶体焊缝上有渗漏或泄漏,应按要求进行返修;若瓶体母材部分有泄漏,应判废。

5.2 车用钢瓶焊缝进行返修后,应对车用钢瓶重新进行热处理,并应按“3”和“4”的规定重新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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